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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辦理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促進自由行旅客來臺消費金實施要點

遊台灣金福氣 Taiwan the Lucky Land
「自由行旅客來臺消費金」抽獎活動規範

 
壹、 參加資格:
國際自由行旅客持非中華民國(臺灣)之護照入境臺灣,停留 3 日至 90 日,且非屬參加旅行業團體或由旅行業向本局申請其 他團體獎助者。

貳、 活動期間:
一、活動時間皆以臺灣當地時間(UTC/GMT +08:00)為準。
二、自航班表定抵達臺灣時間 2023 年 5 月 1 日中午 12 時起(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午 12 時起開放申請抽獎登錄)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參、 活動流程:
一、登錄
(一) 航班表定抵達臺灣日之 1-7 天前至活動網站登錄相關資訊 (含姓名、國籍、護照號碼、抵臺日期及航班、離臺日期、 電子信箱),並且選擇消費金種類(電子票證或住宿折抵優 惠券擇一),登錄成功後,系統將自動發送抽獎 QR Code 至 旅客所登載之電子信箱。
(二) 登錄時間範例:航班表定 6 月 1 日 23 時 59 分抵達臺灣, 最早可從 5 月 25 日的 0 時 0 分開始登記;最晚登錄時間為 5 月 30 日 23 時 59 分 59 秒前完成。
二、抽獎
抵臺當日持活動登錄獲得之 QR Code,於機場入境大廳活 動專區參加抽獎。機場包含:桃園國際機場(第一及第二 航廈)、臺北松山機場、臺中及高雄國際機場等。抽獎須於 抵臺當日完成。三、兌獎
抽獎畫面若顯示中獎,請憑護照及相關證明文件(包含入 境章、登機證、電子來回機票)至兌獎區簽名領取消費金;消費金種類須與登錄時選擇相同,不得更換。兌獎須於抵 臺當日完成。

肆、消費金及使用規範:
等值新臺幣 5,000 元的「電子票證」或「住宿折抵優惠券」。使用效期為領用日起 90 天。
一、電子票證:
(一) 可使用於合作供應商在臺灣境內之特約商店,單次使用上 限為新臺幣 1,500 元,每日使用上限為 3,000 元。
(二) 可選擇悠遊卡或一卡通。
(三) 適用店家:
1、 悠 遊 卡 : https://www.easycard.com.tw/en/userange
2、 一卡通:https://www.i-pass.com.tw/en
二、 住宿折抵優惠券:
發放 1,000 元 5 張,限中獎者本人使用, 每張優惠券折抵一次使用,不得找零、轉售。適用於臺灣境 內配合本活動且取得觀光旅館業執照之觀光旅館業或取得登 記證之旅館業及民宿。請參閱活動網站旅宿清單。
三、 適用對象登記參加抽獎或活動時,應確保登錄資料之正確性 及真實性,如有不實或錯誤導致無法抽獎或領獎,應自行負 責;若盜用其他個人資料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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